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南陵县空间规划(2017—2030)》评审成果征询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规划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节约集约空间资源,加强城乡空间管控,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南陵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南陵县空间规划(2017—2030年)》(以下统称本规划)。
二、规划的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南陵县人民政府实施空间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空间性规划,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当符合本规划。
县直各部门及南陵县所辖乡镇在制定各类空间性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指导,衔接落实本规划的内容和要求。
三、规划范围
一、县域
南陵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许镇镇、弋江镇、三里镇、何湾镇、烟墩镇、工山镇、家发镇,国土总面积约125953.22公顷。
二、中心城区
南、西至后港河生态廊道、东至漳河绿廊、北至规划的李家发路,城市建设用地30.8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五、规划原则
一、底线控制、生态优先
二、集约发展、优化布局
三、依法依规、联动调整
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六、规划指导思想
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城乡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抓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南陵生态宜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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