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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10:51:07.0 浏览次数:


    (二)就业创业

    1.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保障公平就业机制。落实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应逐步安排招录(聘)残疾人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每年安排1-2个名额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办医疗机构应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建立健全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对达不到规定安置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2. 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稳定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制定出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助。鼓励发展盲人按摩业、其他残疾人文化创意就业机构,促进按摩机构规范化、品牌化。

    3.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深入实施万人就业项目,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及家庭给予资金补贴。完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扶持残疾人创业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鼓励支持残疾人居家就业和社区就业等灵活就业。

    4. 扩大公益性岗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消除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结合残联系统换届工作,加大基层工作力量。各镇设立1-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可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有条件的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按照全县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助。

    5. 鼓励“互联网+”就业创业模式。实施电商创业重点扶持计划,支持有电商创业经历或有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的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或电商配套企业扩展。鼓励残疾人依托自身特色,将运营良好的实体店扩容升级,实现线上线下双轨运行、同步展示,进一步强化技术保障、服务跟进。鼓励电商企业、创客空间吸纳残疾人创业者就业,落实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6.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制。推进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增加2-3名人员编制,全方位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有意愿创业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残疾人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组织残疾人参加省、市技能竞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企业用人接洽,探索“一对一”订单培养方式。

    专栏3 残疾人就业帮扶重点项目

    1.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岗位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为300个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3.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项目。

    推动党政机关、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机构)普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年安排1-2个名额定向招录残疾人。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建设项目。

    着手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5.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

    扶持建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专业机构,培训就业辅导员,帮助更多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

    6.低收入残疾人就业补助项目。

    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及就业年龄段内暂时未能就业,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予以救济补助。

    (三)康复

    1. 推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工作。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复服务与补贴制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0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0-18周岁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手术、辅具配置和康复训练提供定额补贴。

    2. 强化残疾预防工作。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开展高危人群耳聋基因筛查。由卫生部门建设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逐步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

    3. 健全康复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推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依托专业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开展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康复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到2020年,实现80%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四)教育

    1. 推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造条件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儿童,并给与相应补助。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加大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扶持力度,扩大残疾儿童招收规模,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园比例。

    2. 普及残疾人义务教育。推进全纳教育,在普通学校创办特教班,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深度融合。完善适龄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立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强化动态监测。完善送教上门长效机制,制定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指导意见,继续采取“一人一案”方式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到2020年前,建立一所特教学校。

    3. 鼓励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教育。以稳步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向省、市中专学校、职业学校输送生源。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为残疾学生提供合理便利。支持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电大、远程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普通高考等方式接受高等教育,做好高考录取服务工作。

    4. 完善教育助学政策。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实施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助学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助学政策,建立动态调整、规范机制,适时提标。多点发力、齐抓共管,教育、残联部门政策叠加,广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

    (五)扶贫

    1.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针对残疾人群体的不同特点,点面结合、重点倾向,对没有劳动能力或经济来源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列入政策兜底保障范围,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强化“造血功能”,给予产业、金融、教育、生态等导向型扶贫措施。动员政府机关、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残疾人扶贫工作,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

    2.实施“阳光助残扶贫”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发挥地方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就地就近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3.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强化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

    4.建立贫困残疾人保障体系。提供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教育、康复、托养、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扶贫保障。各类公共资源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倾斜,切实维护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

    (六)文化体育

    1. 丰富残疾人艺术文化生活。深入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普及,建立以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依托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助残日”“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文化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化活动项目,扩大“残疾人文化进家庭”项目覆盖面。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挖掘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

    2. 普及残疾人健身体育活动。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残疾人健身体育发展,将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服务送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利用“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重要节点,选择残疾人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项目进行展演、交流。适时举办残疾人综合运动会和单项赛事,选拔输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类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3. 优化残疾人文体活动环境。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面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广泛配备文体活动器材和无障碍设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依托现有场馆,着手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选聘教练员进行指导服务。

    (七)权益保障

    1. 强化法制意识。推进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将残疾人法律法宣传教育规纳入“七五”普法宣传。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残疾人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

    2. 加大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 “送法进农村(社区)”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家庭延伸。进一步完善舆情分析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残疾人维权典型案例和突发事件。

    3. 完善信访工作。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四级残联联动的信访工作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八)组织队伍建设

    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残联换届工作,县残联成立党组,各镇残联单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组织。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办法,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2.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县级残联干部年龄梯队合理、酌情增加人员,镇残联设立1名专职理事长,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选拔胜任工作的残疾人专职委员。

    3. 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专门协会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做到活动有场所,工作有计划,经费有保障,切实发挥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4. 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建立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

    将志愿助残工作与志愿者注册、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长效机制建设紧密结合。组建助残扶残志愿者队伍。多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为贫困残疾人送温暖、送医药、送培训、送就业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

    5.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新媒体应用能力,打造回应舆论关切,强化互动交流的平台。县广播、报刊、电视和网站等主要新闻媒体要适量增加残疾人专题节目。继续深入开展 “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宣传活动。

    (九)无障碍环境建设

    1. 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抓好城市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标识、标制等环节,充分发挥人大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以及住建委、市容局、残联、老龄委、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对现有道路、建筑物、社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

    2. 推动残疾人无障碍出行。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所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和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加快推进政府机关、老旧小区、学校、银行、公用卫生间等场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3. 推进残疾人信息服务无障碍。将残疾人信息服务无障碍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内容,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网站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APP、软件等开发应用。

    专栏4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建立完善以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项目。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5%以上,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3.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项目。

    结合残疾人职业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服务等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4.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

    帮助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1本书、看1次电影、游1次园、参观1次展览、参加1次文化活动。

    5.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

    建成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开展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

    6.信息无障碍促进项目。

    加强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网站无障碍改造,推进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子商务企业等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学习通用手语活动,积极提供聋人手语服务。

    7.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

    加快推进对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规划、设计、标识、标制等环节环环相扣、实施到位。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所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和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充分认识到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由县人民政府主持制定本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办法。县人民政府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研究、协调重大任务,部署重要工作,通报重要进展,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持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对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资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健全监督评估机制。

    县人民政府残工委要发挥督导职能,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完善规划实施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县残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每年在残工委会上讲评规划实施情况,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和信息公开。做好规划实施宣传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专栏5 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建设,完善配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供)养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的领军人才、实用型专业人才和创新型团队。

    3.“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模式。

    4.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

    实施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结对服务,推动志愿助残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

    5.助残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培育。

    6.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完善县域残疾人工作机制,落实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服务提供、转介和监督评估等工作,为基层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支持。

    7.“温馨家园”社区服务示范项目。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一批“温馨家园”残疾人社区服务站,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料、助学、辅助性就业、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服务。

    8.残疾人事业研究项目。

    支持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系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经验,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理论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理论支撑。

    附: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

    2

    全面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的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

    3

    建立国家三级预防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手术、辅具适配、康复训练服务,实现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

    县残联

    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各镇

    4

    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参保率分别达到90%和95%。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县人社局

    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

    5

    落实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面落实“351”和“180”政策。

    县卫计委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

    6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县住建委

    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

    7

    加大政府购买托养服务,鼓励引导居家安养和日间照料,着手建立一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

    县残联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各镇

    8

    实施残疾人就业提升计划。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8-10个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为300个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县残联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各镇

    9

    推进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每年安排1-2个名额定向招录残疾人。

    县编办

    各镇、各单位

    10

    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着手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县人社局

     

    开发区管委会、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经信委、县残联、各镇

    11

    全面实施精准康复,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残疾人辅具适配率达到85%。

    县卫计委

    县残联

    县财政局、各镇

    12

    建立完善以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县卫计委

    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

    13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要达到95%以上。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县残联

    14

    加快建立一所特殊教育学校。落实特教教师人员编制、收入分配机制,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县教育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

    15

    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完善送教上门长效机制。

    县教育局

    县文明办、县残联、团县委、各镇

    16

    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达到100%。

    县扶贫办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

    17

    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着手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适时举办残疾人综合运动会和单项赛事。

    县文广新局

    县残联、县教育局、各镇

    18

    推进城市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改进方便残疾人交通出行的服务举措。制定推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通用设计。

    县住建委

    县交通局

    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

    19

    大力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

    县信息办

    移动、电信、联通、安广网络

    20

    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

    县司法局

    各镇、各单位

    21

    培养一批专业化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工作提供对口服务。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各镇

    22

    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调动社会力量结对帮扶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

    县文明办

    团县委、县新闻传媒中心、县残联、各镇

    23

    弘扬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县电视台增加适量残疾人专题节目。为残疾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传媒中心、县网宣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24

    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鼓励残疾人通过电商创业。

    县商务局

    县人社局、县经信委、各镇

    25

    完善组织队伍建设。县残联成立党组,酌情增加人员。各镇残联单设,配备专职理事长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选拔胜任工作的专职委员。

    县委组织部

    县编办、县人社局、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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