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一笑: 会买水果的狗狗

    关注微信公众号

    QQ群:831045818

    app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南陵 > 南陵信息 > 今日南陵 > 正文
    南陵交警:禁止三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违者严惩
    发布时间:2019-09-16 21:08:26.0 浏览次数:

    1.jpg

    现如今,在城乡道路上行驶的三四轮电动车均无牌无保险,绝大多数驾驶人无驾驶证,且驾驶人中以老年人居多,时常违法载人,甚至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还有一部分人非法从事营运。

       三四轮电动车不仅安全状况堪忧,而且绝大多数驾驶人没有接受过安全驾驶培训,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突然转弯掉头、搭载多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不仅容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而且也给损害赔偿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南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加强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四轮电动车。结合文明创建交通环境提升行动,以县城区学校、医院、菜市场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凡发现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坚决予以查扣。

    2.jpg 

      乡镇各交警中队以农村集镇、农贸市场、学校等周边道路为主战场,严厉打击三四轮电动违法载人、尤其是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处罚

    今年9月以来,南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加大了查处力度,对查获的三四轮电动车严格按程序顶格处罚:

    1、因为三四轮电动车均会被鉴定为机动车,所以交警在查处此类车时,因车辆未悬挂号牌、无保险标志,一律扣留车辆。

    2、驾驶人无驾驶证的,一律予以罚款甚至拘留处罚;有驾驶证但准驾车型不符的,一律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关注"都市百货" 了解南陵

    微信咨询wanglf2r(不拉群 发广告者勿加)

    0
    0
    上一篇:2020年度南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个人250元/人 上一篇:南陵县城东派出所民警抓获一名盗窃电瓶车惯犯

    评论已有0

    提交评论

    热门评论

    南陵新闻
    公示公告
    常用查询
    风光南陵
    走出南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