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关于不予审批安徽省南陵县源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马蹄山铜矿年产9万吨采选整合技改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函称,《安徽省南陵县源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马蹄山铜矿年产9万吨采选整合技改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7-340223-09-02-032161)收悉。我厅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征求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意见。经核实,该工程位于铜陵凤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外围保护带内。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二十六条以及《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我厅决定不予审批《报告书》。
函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我厅委托芜湖市、南陵县环保局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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