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男子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300万元被泾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警方查明,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泾县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他人在泾县、合肥等地成立江苏某订单公司办事处,打着该公司的名义,采取举办讲座、组织外出考察、发放宣传材料、组建微信群等方式,大肆蛊惑群众,称该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32%-48%,诱骗他人通过该公司的线上平台进行投资,共发展500余人参与集资,累计非法吸收资金达8300万元。
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获悉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为逃避打击,悄然潜逃。2019年1月29日,泾县警方发现了王某某在芜湖市的蛛丝马迹,便立即出动,将王某某抓捕归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关注"都市百货" 了解南陵
微信咨询wanglf2r(不拉群 发广告者勿加)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