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6日夜,南陵县境内的南铜路上,一辆小轿车撞上了前方正在等红灯的货车的尾部。
小轿车驾驶员谢某摇摇晃晃下了车,货车驾驶员见其醉眼朦胧,为了安全,便让谢某打电话叫朋友或家人来帮其开车,但是谢某怎么找也找不到手机,欲拿钱跟货车驾驶员李某私了,李某觉得不妥,就报了警。
南陵五中队交警对谢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58mg/100ml,于是,又抽取了谢某的血液。谢某酒醒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欲行贿赂,被办案民警严厉拒绝。
经检测,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5mg/100ml,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1月8日,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两辆车的修理费谢某还得自己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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