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计划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60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8个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其中,南陵县作为芜湖市唯一获批县(区),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
该项目的建设范围覆盖全县8个镇,将通过方案引领、全县创建、重点推进、分层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项目建成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将得到全面提升。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有力举措。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一项毕其功于一役的工作,有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经济扶持、政治保障、居民思想观念转变等各个要素的协同发力,将资金筹集与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将科学规划与人人参与结合起来,将全面整治与共管自治结合起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不断推进,未来农村面貌将实现跨越式的转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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