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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0 21:34:47.0 浏览次数:

    南陵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缴对象

    本县范围内未稳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整户缴费参保,户内人员不得选择性参保(注: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我县户籍或在我县入学、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城乡中小学生、幼儿园及学龄前儿童随家长一起缴费参保。

    二、征缴标准及待遇享受期限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280元/人,国家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550元。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城乡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按照原筹资渠道来源做好补助。1617及以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差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缴费期限2020年8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办。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在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为其缴纳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参保缴费期限,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征缴任务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以镇为单位,城乡居民户籍人口参保率不得低于95%。积极做好来我县务工等常住人口参保工作,确保辖区居民应参尽参,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五、征缴方式

    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按照先参保登记、后缴纳费款的顺序进行。以前年份已经参保并缴费(主要是2019年缴费)的城乡居民,无需进行参保登记,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一)参保登记1.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芜医保发〔2020〕54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即: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含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大学生、中职生),到户籍地街道、社区或乡镇(社保服务所)、行政村(社居委)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大学生、中职生统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在就业、就学或经常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2.除线下参保登记外,城乡居民也可通过手机下载“皖事通”APP完成全部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等困难人群或户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须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信息登记或变更手续,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59号)规定执行。

    (二)缴费方式

    1.登录“皖事通”手机APP,通过“皖事通”芜湖分厅(即“城市令”)上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栏目缴费。通过此方式,参保登记和缴费可同步完成。

    2.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医保”—“居民医保缴费”完成缴费。

    3.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到代收银行网点,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自助终端缴费;或者到代收银行在街道或社区、乡镇或村设置的自助终端缴费。

    4.由社区、村统一代收的,由社区、村将参保名单按规定格式(由医保部门提供模板)制成EXCEL表格,到社区(或街道)、村(或乡镇)的医保经办点导入医保管理系统,生成缴费单,然后持缴费单到代收银行统一缴纳(提示:社区、村统一代收后,也可以安排专门人员通过“皖事通”APP线上代缴)。因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未缴费,不得补缴。

    5.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信息由学校批量报盘导入,保费由学校代收后统一集中缴纳。目前,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农村商业银行等。

    六、征收票据

    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使用统一的《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专用票据由省税务局统一制发。专用票据的发放、领取、开具、结报、缴销等具体管理办法按省税务局有关规定执行。

    1.今年,在“皖事通”手机APP开具缴费凭证功能尚未具备的情况下,参保城乡居民通过“皖事通”手机APP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如果确实需要缴费凭证,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缴费完成的手机屏幕截图打印件向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换开《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

    2.参保城乡居民通过代收银行柜面或自助终端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原则上以银行提供的收款凭据为参保缴费凭证。如果确实需要专用票据,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银行提供的收款凭据向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换开《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

    3.参保城乡居民通过社区、村、学校统一代收并汇总缴入代收银行的,原则上以银行提供的收款凭据和缴费明细清单复印件为参保缴费凭证。其中参保缴费人员个人确实需要专用票据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银行提供的收款凭据复印件(加盖代收单位印章)和缴费明细清单复印件(加盖代收单位印章)向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换开《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七、工作职责

    (一)县相关部门职责1.县税务局:为申报缴费主体办理登记、申报、缴款等事宜;制定票款管理办法,印制税务征收票据和向申报缴纳主体发放、办理结报;联合医保部门印制《2020年度南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宣传单》,共同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加强对征缴工作的业务指导,确定专人对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释,并及时反馈意见;开展征缴知识宣传辅导和有关业务培训;会同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在集中征收期前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发动;参与预算编制和做好对账工作等。2.县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做好系统维护并及时传递应征数据;开展医疗保险费政策宣传和有关业务培训;会同税务部门在集中征收期前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发动。3.财政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划拨工作。

    4.银行:按规定开设和使用“待报解社会保险费”专户;确保申报缴纳主体申报缴纳的保费款及时缴入国库(市金库);及时传递入库数据和做好对账工作,代收银行网点要及时帮助、指导居民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自助终端缴费。

    5.县扶贫办:负责在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数和花名册,交县医保局汇总。

    6.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2020年度重点优抚对象参保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供重点优抚对象的人数和花名册,交县医保局汇总。

    7.县民政局:负责在2020年度各类民政代缴对象参保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等民政代缴对象的人数和花名册,交县医保局汇总。

    8.县卫健委:负责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供计生代缴对象花名册,交县医保局汇总。

    9.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态报道,通过制作专题、开辟专栏、播放滚动宣传标语、公示各镇征缴进度等方式全面做好居民医保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城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加大居民医保费征缴宣传,引导在校学生和幼儿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做好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等专科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集中参保工作,参保信息由学校批量报盘导入,保费由学校代收后统一集中缴纳。

    (二)各镇及其有关承办机构工作职责1.各镇政府:负责组织征缴,村(居)委会具体实施,负责领取宣传单并发放至各村(居)委会;通过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政策;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联系村(居)委会干部负责制。

    2.镇医疗保险所:负责征缴工作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为新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做好系统维护并及时传递应征数据;开展医疗保险费征缴宣传和新征缴方式及医保政策等有关业务培训。

    3.村(居)委会工作职责:负责在辖区主要路段张贴城乡居民医保宣传通告,并将宣传单等资料及时发放到户,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拟定征缴工作通知并张贴到各村民组、小区;积极发动、引导居民通过皖事通、支付宝、银行网点等方式征缴居民个人缴纳的资金,征缴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应保尽保。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加强对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居)干部包片、包组等措施,切实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征缴期间严禁出现拒收、拒办或搭车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损害居民利益,确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宣传辅导今年,将皖事通(城市令)APP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平台由市区推广应用到全市范围,对于我县城镇和农村居民来说,这是一种新的缴费方式,无论从思想观念上还是应用能力上都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各镇村需要下功夫做好宣传辅导工作。一要加强观念引导。一方面要对广大城乡居民广泛开展参保缴费宣传,促进他们充分认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知晓相关缴费规定,引导他们积极参保和主动缴费,努力提高参保率和征缴率。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通过皖事通(城市令)APP平台进行线上缴费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可查询性,促进广大参保居民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增强认可度和学习掌握的兴趣,提高应用操作能力。二要做好培训辅导。通过办班培训“师资”、印发宣传材料、上门走访辅导、包保联系等多种有效方式,让所有参保人了解有今年的缴费政策以及有哪些缴费方式、怎么缴费、怎样查询、怎样打印缴费凭证等实用知识和技能。三要突出宣传重点。今年要把推行“皖事通”(“城市令”)APP平台线上缴费作为宣传辅导的重点,确保所有参保人知晓,努力争取“皖事通”(“城市令”)APP平台线上缴费的人数占参保缴费总人数的比例实现最大化。

    (三)优化缴费服务各单位、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优化服务举措,努力增强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四)确保完成任务各镇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缴尽缴、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参保目标和保费征缴任务。

    自2020年11月1日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镇、各级组织或单位的征缴进度进行公示和通报,同时分阶段适时组织对征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按时完成所辖区或本单位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征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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