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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警方排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已拘留3人
    发布时间:2020-01-21 09:11:58.0 浏览次数:

    近日,南陵警方已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拘留3人,另 1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0年,是全城禁放的第三年。作为禁放“主力军”,南陵警方始终在路上。连日来,公安机关加大辖区内小商店、香纸店等场所检查力度,以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为重点,强化非法烟花爆竹源头查控。

    1月7日,何湾派出所民警联合镇安监站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清理,逐个核查零售许可证以及仓库储存情况。检查人员在对何湾镇街道某商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储存了烟花爆竹。然而,店内经营许可证多年未年审换证,店铺经营人潘某已无经营资质。南陵警方依法对店内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给予违法嫌疑人潘某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1月11日10时许,许镇派出所民警在许镇镇太丰街道排查时发现,陈某珠在其经营的香纸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60箱。民警依法将陈某珠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陈某珠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陈某珠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南陵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1日上午,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对主城区某废旧仓库开展检查时,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1件。民警顺藤摸瓜,发现仓库内烟花爆竹系业主徐某华储存。经了解,违法嫌疑人徐某华在籍山镇经营一家批发部,为了把“生意做活”,便私自存放部分烟花爆竹“满足”部分顾客的需要。经调查,南陵警方依法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徐某华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17日15时许,在芜湖市公安局组织的“利剑1号”统一清查行动中,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某小超市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存放部分“中国梦烟花”及鞭炮。该超市位于南陵县主城区禁放区域,该区域内未对任何单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城西派出所当即受理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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