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凌晨4点20分,在南陵县青弋江沿河段,县渔政、公安、弋江镇等部门统一行动,现场查获一起电捕鱼案件。
当日下午6点,执法人员就已经提前蹲点,一直到夜里的12点多,当事人才偷偷偷摸摸地下河,由于作案地点地形复杂,迟迟未找到抓获时机。执法人员只能在草丛深处继续蹲守,直到凌晨4点2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青弋江沿河地段将其现场抓获。
据调查,当事人系南陵县弋江镇沿河村村民,供诉自己曾作案20多起。现场查获电鱼机动船一艘,船上有电鱼设备及渔获物16斤(有鲤鱼,小河鱼和虾类等)。目前,该当事人已经被弋江派出所行政拘留,渔船、电鱼设备也暂扣,渔获物被没收。该案的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式,对水域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危害。电捕鱼器产生的电流巨大,可把大大小小的全部电死或击昏,即使是侥幸逃脱的鱼儿据说也是难以繁殖,产卵鱼苗。我国法律对此明令禁止,轻则没收捕捞资产,和违法所得,拘役管制。重则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山绿水,鱼翔浅底是我们向往的美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守护家园造福子孙后代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些还在顶风作案的人,请你们就此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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