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0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 ||||
序号 | 项目 | 责任部门 | 目标任务 | |
1 | 党建引领 扶贫工程 | 组织部 | 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共4.8万元;发挥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消除经营性收入2万元以下空壳村6个、扶持壮大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7个。 | |
2 | 资产收益 扶贫工程 | 财政局 | 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帮助贫困群众更多的分享产业扶贫红利。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 |
3 | 农村危房 改造 | 住建局 | 完成23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要求。 | |
4 | 城市老旧 小区整治 | 住建局 | 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项目小区4个,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居民住户588户。 | |
5 | 农村饮水 安全巩固 提升工程 | 水务局 | 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受益人口2万人。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筹集应承担的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和维修养护经费。 | |
6 | 水利薄弱 环节治理 三年行动 | 水务局 | 基本完成2018年开工建设的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开工1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项目。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座,年底完成投资计划的80%。 | |
7 | 就业创业 促进工程 | 人社局 |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发350个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对接,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145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 |
8 |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 保险 | 人社局 |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相结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全年完成当年缴费参保居民17.08万人;按时申请拨付资金,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 |
9 | 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 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 | 人社局 | 坚持精准技能扶贫政策,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100人。针对企业新录用人员突出技能训练,促进技能培训和岗位使用精准对接,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500人。 |
退役士兵培训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36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 农业农村局 | 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95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 ||
10 |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 农业农村局 | 支持在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共建设8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带动贫困户2820户;引导和支持185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 |
11 |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 农业农村局 | 为推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皖优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 |
12 |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农业农村局 | 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争达到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89%,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个。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粮食主产县(市、区)建设标准化收储中心个数占乡镇总数的50%以上(2018年已建成1个,2019年需建设标准化收储中心3个)。 | |
13 | “四好农村路”建设 | 交通局 | 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建成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30.059公里,全面完成贫困地区和行蓄洪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三年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县级路长办公室职责,明确细化辖区内农村公路各级路长责任人;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省所有乡镇均完成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落实养护资金,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养护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按照6%的比例,预计实施44里。 | |
14 | 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卫健委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2.48万人,其中:有偿签约4.16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0.832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416万人,稳定签约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智医助理”应用试点,在15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智医助理”。 | |
15 | 妇幼健康、计生特扶 |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 卫健委 | 免费婚前健康检查4880人,对自愿参加婚检的对象认真做好服务,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85011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卫健委 | 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保障558人,其中,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506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 ||
16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 民政局 | 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45%;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面达到6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5%以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 |
17 |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民政局 | 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人群,在此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 | 民政局 | 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人群,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民政局 |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123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实行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 ||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民政局 |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140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 ||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民政局 |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三、四级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 | ||
困难职工帮扶 | 总工会 | 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30户;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8户,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 ||
城乡医疗救助 | 医保局 | 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实现应助尽助。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 ||
18 | 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 | 医保局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院分别不超过0.3、0.5、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 |
19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医保局 | 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50%左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
20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医保局 | 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过程中,同步整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继续推进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更好便民利民;实现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60%。 | |
21 |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司法局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 |
22 | 学前教育 促进工程 | 教育局 | 实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3个,规划资助幼儿209人次。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 |
23 |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教育局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惠及学生41689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学生390人;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计划建设面积1.77万平方米。 | |
24 | 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教育局 |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132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784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25人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320人次,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
25 | 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 城管局 | 实施自然村改厕8000户,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是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 | |
26 | 文化惠民工程 | 文旅体局 | 大力推进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免费开放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博物馆。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157个行政村送演出每村不少于1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31.4万元,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9420册(每个书屋不低于60种)。各行政村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体育健身活动,累计不少于157场。 | |
27 | 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 | 商务局 | 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提升农村产品上行的质量效益,推动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5个,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2个、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电商品牌2个。依托“两中心一站点”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平台与网点的农产品信息传递机制,帮助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村群众开展自产农特产品上行服务。培育一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模式典型。 | |
28 | 贫困残疾人康复 | 残联 | 为75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95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 |
29 |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美丽办 | 开展省里下达的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主要是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 |
30 | 棚户区改造 | 征收办 | 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城市危房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279套,基本建成52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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