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城北安置房二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芜湖龙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北安置房二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南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发改价格[2017]549号)文件精神,经实地勘察,现就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等级为二级,高层物业管理费为0.65元/月·㎡(不含电梯、加压泵及公共设施设备公摊费用)。
二、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2.5元/㎡(一次性)。
三、室内小型汽车停车服务费100元/月·辆;室外规划内停车场小汽车停车费50元/月·辆;小型汽车临时停放(2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5元/次·辆;小型汽车临时停放(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10元/次·辆。
本文有效时间两年。接文后,请将此次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在小区进出口处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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