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泾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泾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展示全县人民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泾县全民健身长跑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29日(周五)上午9:00
2、地点: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
二、主办、承办单位
1、 主办单位:泾县全民健身委员会
2、承办单位: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体育总会
三、参赛组别
1、长跑:
甲组(10km长跑)
男子a组:18岁—39岁(200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女子a组:18岁—39岁(200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男子b组:40岁—60岁(1979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
女子b组:40岁—60岁(1979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
乙组(5km迷你跑)
男子a组:18岁—39岁(200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女子a组:18岁—39岁(200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男子b组:40岁—60岁(1979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
女子b组:40岁—60岁(1979年1月1日—1959年12月31日)
2、健步走(3km):不分组别
四、比赛路线
1、长跑比赛路线:
甲组(10km长跑):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起点)—左转进入X063县道向前—左转进入桃花潭新大桥连接线—至新大桥左转进入S322省道—沿万村老街左转至X075县道—至桃花潭老大桥—沿桃花潭镇街道返回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终点)
乙组(5km迷你跑):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起点)—左转进入X063县道向前—左转进入桃花潭新大桥连接线—至新大桥折返点折返—以原道路返回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终点)
2、健步走(3km)路线: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后门(起点)—左转进入景区一圈—返回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后门(终点)
五、参赛办法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队参加,每队须有领队1人,联络员1人。
2、县长跑协会组织社会人员参加,须有领队1人,联络员1人。
六、运动员资格
1、经县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户籍、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2、运动员身体状况必须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提供健康证明,签订承诺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上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含比赛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
3、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由各代表队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经大会组委会审查属实的,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长跑各组别分别取前10名给予奖励。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或个人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报名表(须填写身份证号码)交至县教体局体育股,联系电话:5035993。电子信箱:jxjtjty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参赛人员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至泾县桃花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报到、领取号码,错过比赛时间,作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长跑运动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并完成过10km距离以上的训练。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8.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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