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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将对三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扣分罚款(抽烟、打电话、吃东西)
    发布时间:2018-08-18 21:17:19.0 浏览次数:

    芜湖交警支队镜湖大队共安装

    176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对辖区各个主要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理

    除正常抓拍处理不按规定倒车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的

    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

    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

    还新增了以下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处理工作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扣3分,罚100元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如吃零食、抽香烟等)扣2分,罚200元;

    驾驶时拔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扣2分,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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