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广达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物业费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已收悉。根据《南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发改价格〔2019〕557号)文件精神,经实地勘察,同意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为二级,高层物业管理费为0.68元/ 月·㎡(不含电梯、加压泵及公共设施公摊费用)。
本批复执行期限为一年。请你公司按有关文件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接文后,请将此次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等在小区进出口处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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