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事先准备以下材料:
1、拆迁安置协议、结算清单;
2、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已婚提供);
3、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已注销证明原件(如属无证房拆迁不需要提供)。
第二步领取联系单和权证图纸
提交拆迁安置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领取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东边)3058、3059室,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办证联系单,联系电话0553-6820795。
3052室领取权证图纸,联系电话0553-6820617
第三步申请安置房办证
办理地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11号窗口
1、受理办证提交材料有:拆迁安置协议(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结算清单(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办证联系单(原件)、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结婚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核对原件)、房屋平面图和宗地图(原件)等;
2、申请人(或代理人)填写不动产申请表、承诺书等资料;
3、核税完税(在12、13号窗口用银联卡缴纳契税);
4、现场交纳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第四步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领取方式有两种:
1、通过邮政EMS快递寄送到家(免费);
2、凭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
相关说明
1、《办证联系单》用于确认每套安置房产权归属,由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具;
2、户主已死亡的,需先办理继承手续,再由继承人一并申请办理;
3、安置房发生买卖的,需先办理到被拆迁人名下再办理过户手续;
4、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电话0553-682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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