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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二期3-52、三期A-3-1两宗地块出让
    发布时间:2018-10-10 18:33:34.0 浏览次数:
    县经济开发区二期3-52、三期A-3-1两宗地块规划指标详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地块
        名称
     位 置面 积规 划 指 标用途出让
        方式
    起始价竞买
        保证金
    出让金
        支付方式
    交地
        方式

        开发
        期限
        (月)

        出让
        年限
        (年)
    备注
    容积率建筑
        密度
    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占总用地投资强度
    1县经济开发区二期3-52  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园艺场路。13339≥1.0≥40%
       
    ≤15%≤7%≥150万元/亩工业挂牌130130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现状12个月50
    2县经济开发区三期A-3-1东至太白大道,南至梅花山路,西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北至籍山大道。168666≥1.0≥40%
       
    ≤15%≤7%≥150万元/亩工业挂牌1644.51644.5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1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净地36个月50
     1、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2、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3、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使用权证书。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经济开发区二期3-52、三期A-3-1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见附表。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竞买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9日(工作日),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南陵县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4030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交纳资料费1000元/宗。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9日(工作日),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南陵县籍山西路市民服务中心4030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0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各宗地的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见附表。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时间为20日,即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

    2.接受挂牌报价时间(工作日):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2时和下午3时至5时。

    3.摘牌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

    挂牌及摘牌地点:南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籍山大道人武部大楼东侧)。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前20分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费、场地平整费等,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4.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地块挂牌文件执行。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四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帐号:34001676201050164802

    开户行:南陵县建设银行利民路分处

    (二)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帐号:179702536710

    开户行:南陵县中国银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帐号:730001040004199

    开户行:南陵县农业银行营业部

    (四)户名:南陵县财政局

    帐号:20000236614710300000018

    开户行:南陵县扬子银行

    咨询电话: 0553-682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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