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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准妈妈(未出生)与已出生小孩如何入合作医疗
    发布时间:2019-03-24 14:28:2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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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未出生或准备怀孕的家长

    南陵合作医疗在2018年下半年集中筹资时,就鼓励已经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家长,让他(她)们为本年预计出生的新生儿按照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预缴参合费用,这样小宝宝自出生之日起就可以正常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

    二、已经出生未缴纳的

    如果没有预缴参合费用,宝宝已经出生了,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参合登记手续

    补缴对象及享受待遇范围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县户籍的新生儿,可以在本县补缴参合费用。

    在新生儿出生2个月内全额为其缴纳参合费用740元,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待遇。

    提醒:

    超过2个月提出参合申请的,根据当年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原则上仅限于住院补偿,且申请当月及之前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待遇。

    补缴需要的材料

    1.《南陵县城乡居民新生儿落地参合审批表》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4.银行交款单

    提醒:

    《南陵县城乡居民新生儿落地参合审批表》可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和各镇合管分中心窗口领取。

    办理补缴的流程

    (一)申请。经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审核同意后,向所在镇合管分中心申请。

    (二)审核。经镇合管分中心初审合格后,到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审批。

    (三)缴费。经审批可以补缴的新生儿,监护人或代理人按740元/人的标准存入指定财政专户。

    (四)登记。缴费成功以后,凭银行交款单以及申请材料提交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信息科进行登记,完成新生儿落地参合。

    提醒:

    财政专户缴费后不允许退费,请各位宝爸宝妈注意是否符合缴费对象范围,并在审批可以补缴后,再前往银行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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