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起,48名申请执行人分别到该公司上班。2018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与汪某某等48名工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仍拖欠工人工资约24万余元。申请执行人遂向南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于2019年1月向南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对该公司的财产查控,经调查,该公司已停产,名下既无房产、也无固定资产,更无银行存款。面对这种情况,工人们情绪激动。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地安抚工人的焦虑,一边反复与公司负责人胡某某沟通协调,最终胡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清偿的执行和解协议,并于2021年元月将48名农民工的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到位,案件顺利被执结。
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问题多发,南陵法院始终围绕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主动作为,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快车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高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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