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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于本月16日恢复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0-03-10 17:25:09.0 浏览次数:

    3月16日零时起,恢复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中断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十二号)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从3月16日零时起,恢复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中断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加强对超速、逆向、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禁区、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加大对超载、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

    三、县公安交管大队车管所业务办理已恢复正常,咨询电话:0553-6828008。为避免聚集、便捷群众,车管所业务办理遵循“能网办不现场办理”的原则,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12123”语音服务平台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必须到车管大厅办理业务的先行申领“安康码”,进入大厅时出示“安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1米以上,无条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广大群众非特殊情况尽量减少驾车外出。如需外出,请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对车辆及时进行消毒,文明操作、安全驾驶。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O二O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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